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
(第三十八号)
《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》已经2020年12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,现将修订后的《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》公布,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。
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20年12月25日